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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25& 作者: 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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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保监会公布了7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相关细则。小型家用车的基础费率为1050元保6万元,比之前盛传的1800元几乎低了一半,与旧的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旧三者险”)强制部分1300元保4万元的费率相比低了不少。

  即将实施的交强险保障范围主要侧重人身伤害保障,而在财产损失赔偿方面则相对薄弱。其中“无责”情况下最高仅赔付400元,即使被保险车辆在事故中承担相应的责任,也仅赔付2000元。而“旧三者险”的强制部分则不会分类设限,仅针对赔偿总额设置了最低4万元的上限。

  第一年费率将采用“一刀切”形式,全国统一定价。并按车型、用途不同分为8大类42个小类。除拖拉机保费“待定”外,其余保费金额在120元-5660元/年波动,均价1100元/年左右。而最受关注的私家车保费则按6座以下、6座以上定为1050元和1100元。

  此前曾有消息称,部分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声称“交强险费率肯定要涨”,令一些消费者选择提前“续保”规避交强险。

  笔者昨日暗访时发现,沪上各大保险公司均拒绝对7月后到期的保单提前续保,建议消费者正常投保即可;但对于7月1日前到期的“旧三者险”,则不拒绝车主续保。而某车险中介机构的客服人员则以“买交强险肯定会比现在贵很多”为由,劝导消费者提前购买“旧三者险”规避交强险。对于拥有“旧三者险”是否肯定无需补办交强险,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均称无法保证。

  根据保监会昨日出台的细则,7月1日起交强险实施后,“旧三者险”尚未到期的,可于原有保险到期后再改办交强险,期间无需担心不能上路或罚款风险,只要随身带着未到期的保单即可。但交强险费率比此前预期低了将近一半,与“旧三者险”的1300元相比也略低,部分想通过提前续保“占便宜”的车主就有些“失算”了。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7月1日-9月30日的过渡期后,机动车上应粘贴交强险标志;“旧三者险”尚未到期的,亦需携带保单备查,否则将处以应缴保费2倍的罚款。

  这些规定具体到上海又会怎样执行呢?市“公安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关于实施交强险的具体处罚措施尚未出台。上海保险同业工会有关人员表示,上海将根据保监会的具体规定再制定实施细则。

  交强险的费率和保障都不是很高,更加凸现加保“新商三险”的重要性,尤其是无责损失和财产损失,很有必要投保相应的“新商三险”。

  目前上海的“旧三者险”分为4档:4万保额/保费1300元、10万保额/保费1542元、20万保额/保费1800元、50万保额/保费2064元。根据保监会的说法,配合交强险施行的“新商三险”可能更细分,会按照5万、10万、15万、20万的模式依次递增。

  沪上某财险公司人士透露,保监会虽然没有对“新商三险”的费率作出强制规定,但也提供了A套和B套两套指导方案。由于扣除了强制部分,“新商三险”的费率将有可能下降,同时保障范围也可能有所调整。

  特种车二:用于牵引、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新浪财经讯 据中国保监会网站消息,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保险行业制定的交强险条款和费率方案报保监会进行审批。保监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对保险行业协会申报的交强险条款和费率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审核过程中,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充分听取了消费者代表、有关部委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国国情,综合考虑了当前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消费者实际支付能力、保险公司经营承受能力,以及新的法律环境影响等各种因素,确定了

  据新华社电记者17日获悉,全国统一式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分别简称“交强险单证”和“交强险标志”)已正式“出炉”。

  交强险单证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证明强制保险合同关系存在的法定证明文件;交强险标志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核发的,证明其已经投保强制保险的标识。

  中国保监会于16日下发的《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应使用保监会监制的交强险单证和交强险标志。

  据悉,交强险单证分为交强险保险单、定额保险单和批单三个类别。其中,交强险保险单及批单必须电脑出单;交强险定额保险单可手工出单,但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据实补录到电脑系统内。除摩托车和农用拖拉机可以使用定额保险单外,其他投保车辆必须使用交强险保险单。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7月1日之后,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张贴或携带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

  内置型交强险标志的形状为椭圆形,长为88毫米,宽为75毫米。正面涂胶,使用时将正面张贴在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处;便携型交强险标志的形状为长方形,长为90毫米,宽为60毫米,四角为圆角,使用时可方便地放置到行驶证或驾驶证中。

  6月,22家中资财险公司全部获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资格,这标志着“交强险”的实施进入倒计时。

  随着7月1日实施日的迫近,保险公司的条款和费率也在紧张地制定之中,坊间开始流传“缴纳1800元保费、保障额度5.2万元”的说法。另一方面,担忧保费涨价的有车一族也开始打听,如果在7月1日前续保,是不是可以省去一大笔开销?晨报4月8日曾就“交强险”政

  策与本市既有车险制度的异同,专门做过比较。如今,晨报再次采访本市多家保险公司,就4个焦点问题征询业界意见,也希望在政策还不完全明朗的时候,给有车的市民一些参考意见。

  对于“交强险”新规,市民最关心的无疑是价钱二字。此前保监会一直强调,交强险的费率制定需遵循“不盈不亏”的原则。不过,上月却传出“缴纳1800元保费、保障额度5.2万元”的说法,立即使得舆论一片哗然,许多车主抱怨,他们对保费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就在1000元左右,1800元与此相距太远。保监会随即回应称,条款和费率尚未公布,1800元的提法并不精确。

  昨天沪上财险公司人士向晨报表示,保监会已经根据车型把费率分为42类,出租车和家用车的费率就不可能相同。所以简单地说1800元保5.2万元,肯定不准确。各家公司的费率会有微小差异,但是平均保费肯定会比一些人“1000元左右”的心理价位高很多。该人士称,涨价可以说板上钉钉了,除了保障的范围大大扩大之外,社会救助基金需要从保费中提取也是涨价的原因之一。另一家公司人士向晨报透露,目前从部分公司传出的交强险费率有两种选择(见下表),家用车保费大概在1600元到2000元左右,摩托车每辆保费150元,非运输型农用车每辆600到800元。如此看来,所谓保费1800元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不过,业内人士都强调,交强险既然作为一种保险,单看便宜不便宜显然不科学。事实上,与以往的商业三者险相比,交强险不设免赔率与免赔额,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保障面大大放宽,可谓“一分价钱一分货”。

  沪上两家财险公司向晨报表示,由于担心7月1日后交强险涨价,最近许多车主向保险公司咨询,能不能提前续保,通过规避7月1日这个节点的方式省钱。据了解,一些保险中介和汽车销售点,还特地鼓动车主续保,称把保单续到明年年中的话,可以节省上千元保费。

  单就价格而言,这种说法也不无道理。何况保险公司和中介为了争夺客户、赚取佣金,车险的价格战一直没停过,个人要想借此达到续保目的也不算难事。不过业内人士提醒,现在保监会的交强险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目前政策上还有一些模糊的地方。提前续保就像赌博一样,蒙对了就小小省了一笔钱,蒙错了风险则会很大。

  最明显的风险就是,保监会要求7月1日后所有的机动车出行都必须贴有“交强险”的标志,目前尚不清楚即将出台的细则会对几月几日前续保的车主网开一面。如果提早续保的话,车主不但享受不到交强险带来的利益保障,行驶时被交警拦下,还有可能面临高额罚款。最终的这些损失毕竟还是要车主自己来承担,所以当中介鼓动您办理提前续保时,您务必要三思而后行。

  7月1日,与交强险配套实施的还有“限折令”,即各保险公司给予买车人的优惠总和,不得超过车险基准费率的30%。而在以往,车险的保费动辄就是五折、六折。以1000元的保费为例,如果“限折令”被严格实施,车主要多支出100元到200元。

  业内的人说,“限折令”肯定会有影响。给车主保费打折的,通常由汽销商之类的中介完成。去年的“价格联盟”和今年的“限折令”相继出台,保险公司给中介打的折已经降了不少,中介再给车主打折时,自然不能像往常那样慷慨。

  根据晨报获得沪上各大经纪公司内部掌握的“车险价格表”,目前保险公司付给中介的手续费比例较之年初已普遍下调10个百分点左

  右。最低的手续费为“15+15”,即车损险及附加险的折扣不能超过保费的15%,第三者责任险的折扣不超过15%。最高的费率也不过“28+8”,与年初各公司动辄30%的折扣比例不可同日而语。

  不过,沪上保险公司人士也表示,车险行业竞争太过激烈,以往监管层的种种限价措施,大都难以100%完成,这次的“限折令”似乎也难逃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命运。保监会表示,今年全国将实行统一费率和限额,浮动从明年开始。所以,最有“变通”余地的就是明年怎么浮动,行驶记录良好保费降多少。此外,“玻璃损失险”单列、车队联合投保等方式,也可以实现变相打折的目的。所以,车主不必担心车险的折扣会大幅降低。

  业内人士认为,不管最终的费率和条款怎么确定,交强险都只能体现最基础的保障。从现在传出的数个版本来看,交强险的保额都不可能超过10万元。即使一次事故中导致多人死亡或者伤残,责任限额依然维持上述标准。

  而在上海这样的城市,如果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将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和死亡补偿金等合并计算,总的赔偿数额一般50万元以上。这么巨额的损失,还得依靠商业三者险来补充。上海目前的三者险一般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等几个档次,如果交强险实施后这些都不变,建议车主在投保时最好选择50万元一档,可以涵盖大部分严重事故的情形。其基准保费为2076元,只比20万元一档的贵200多元,还是比较划算的。

  需要留意的是,交强险实行后,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产品会作出一定调整,剔除掉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因此费率和分档应该会有所变化,车主需要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综合起来考虑,总之要涵盖大部分的事故风险。此外,车损险和盗抢险一般也是常规性的车险投保项目。

  由于具体细则尚未出台,在已公布出来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保监会的相应解释中,仍有诸多不明朗之处。

  《条例》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未来将根据地域因素、公司经营等情况逐步对费率进行调整,交强险的费率将逐步走向差异化。

  事实上,中国地域广阔,各地状况千差万别,全国一刀切难免有失公允。上海这种城市的事故类型、生活成本,与云南的事故类型、生活成本不可同日而语,以后怎样才能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值得关注。

  故意出事属于骗保,因此不作理赔,这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一贯原则。问题在于,买航意险的投保人是否故意造成事故容易判断,车险则不尽然,很容易发生扯皮。如要先调查受害人是否是故意行为,还会延缓救人的时间。

  《条例》称,投保人投保时应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

  这一规定与保险业的“如实告知”规范一脉相承。根据《条例》,保险公司会根据车主告知的情况确定费率浮动的范围。但问题是,车险业沉疴已久,车主与中介很可能合伙隐瞒事故状况,车主换取较低保费,中介赚取佣金。对付这些潜规则,似乎还是将投保与交警信息联网比较好。

  《条例》称,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

  中国保监会19日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标准,即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

  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6万元的责任限额意味着,7月1日起,每辆机动车都必须投保6万元的第三方责任险,以保证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6万元的基本保障。

  国务院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分项责任限额。限额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部和农业部制定。此后,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需求出发,结合我国国情,考虑新的法律环境影响及消费者的实际支付能力等各种各样的因素,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确定了目前的6万元责任限额方案。

  据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6万元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一是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根据2001年至2004年机动车三者险赔偿数据分析,在6万元总责任限额下,“5万元/8000元/2000元”的分项限额可以覆盖约60%的死亡伤残赔案、70%的医疗费用赔案和65%的财产损失赔案,可以解决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二是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目前赔偿责任限额6万元约为我国人均GDP的4.3倍。这一比值高于美国(1.4倍)和我国台湾地区(3.7倍),低于日本(7倍)和韩国(7倍)。由于费率水平与责任限额标准的设置密切相关,加之交强险的赔偿原则、赔偿范围等与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有本质区别,为避免责任限额过高导致保费大幅上升,此次采用了与当前商业三责险最低限额5万元接近的限额。

  三是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我国海上旅客运输、铁路旅客运输的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额最高均为4万元,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金额均不超过800元。目前上海市试行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为4万元。

  “交强险在实行初期责任限额不宜定得过高,应与我国国民收入水平协调,避免给投保人造成较大的保费压力,要确保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这位负责人说,“从国际经验看,责任限额水平一般会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从低到高逐步调整。如日本,死亡责任限额从1956年的30万日元逐步调整到目前的3000万日元。韩国、美国、德国等也都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

  保监会该负责人表示,交强险作为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的一项强制保险制度,它主要承担广覆盖的基本保障功能。对于车主更多样、更高额、更广泛的保障需求,可以通过自愿购买商业三责险等方式来实现。

  据介绍,7月1日之后,车主可以单独购买一份6万元限额的交强险,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求在交强险基础之上同时购买5万、10万、20万、30万、50万以至100万元以上等不同档次限额的商业三责险。

  换个角度也就是说,实行6万元责任限额,并不妨碍交通事故受害人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更高赔偿。除最基本的交强险之外,受害人还可从商业三责险以及诸如人身意外险、健康险等多种渠道获得赔偿。同时,受害人根据受害程度,也可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致害人给予更高赔偿。

  针对该方案征求意见过程中有认为“目前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费用都比较高,8000元医疗抢救费用不足”的顾虑,保监会特别解释说,当抢救费用超过8000元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明确规定由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得到抢救后,随即可获得死亡伤残赔偿。所以,交强险制度和救助基金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保障体系,可以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有效地得到救助和赔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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