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2024年度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13& 作者: 低压电力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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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依据公司2024年度资金安排,预计2024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做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担保种类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有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及买方承保额度项下保理业务等。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来做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做担保的资金大多数都用在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为企业来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意2024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做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以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企业来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做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2024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做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并同意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根据公司2024年度资金安排,预计2024年度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为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亿元,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6亿元。担保种类为连带责任保证及债务加入,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保函、资产证券化及买方承保额度项下保理业务等。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以上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4楼408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造林工程施工;建筑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防水工程施工;地质治理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环保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苗木的销售;农产品种植、养殖的技术研发;谷物、豆类、薯类、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水果、花卉的种植(限分支机构,执照另行申报)。(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和平路3001号鸿隆世纪广场407

  一般经营项目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技术的开发;风能、太阳能、电能、风力发电的研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环保、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能源产业投资、港口产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光伏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职业技能培训。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和平路3001号鸿隆世纪广场413、B座24CDEF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门窗、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幕墙、门窗的技术研发与设计;经营进出口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管道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门窗工程、电力工程、建筑智能化及光电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建筑幕墙、建筑门窗、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加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和平路3001号鸿隆世纪广场415、30D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预拌混泥土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铁路电务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目视助航工程;航道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工程;环保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许可经营项目是: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和平路3001号鸿隆世纪广场402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方案设计;供应链管理及咨询;供应链软件的技术研发;物流信息咨询; 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建筑声学光学材料、建筑防水材料、水泥制品、保温防腐氧涂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防漏材料、低碳环保节能材料、建筑新材料及器材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五金交电、日用品、针纺织品、洗涤用品、化妆品、家居护理用品、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缝纫机、服装及其辅料、纺织面料、纺织助剂、羽绒制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纸制品(不含出版物)、床上用品、机械配件、建材、服装鞋帽、电脑软硬件及其耗材、通讯器材、皮革制品、文化办公用品、照明电器、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道、阀门、厨房用具、钟表、眼镜、玻璃制品、钢材、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酒店用品、酒店设备、音响设备、卫生洁具、消防设备、照相器材、机电产品、体育用品、冶金设备、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水泵及配件、五金轴承、紧固件、摄影器材、电镀设备、汽摩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同意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单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以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12月25日16:00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线,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邮编:518001,电话,传真。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2、联系电线、传线、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2”,投票简称为“中装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截止2023年12月20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根据公司2024年度资金安排,预计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种类为连带责任保证及债务加入,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保函、资产证券化及买方承保额度项下保理业务等。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一年内,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科技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建工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中装智链供应链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进行相互担保,每一家公司为另四家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总计担保额度2亿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4楼408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造林工程施工;建筑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防水工程施工;地质治理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环保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苗木的销售;农产品种植、养殖的技术研发;谷物、豆类、薯类、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水果、花卉的种植(限分支机构,执照另行申报)。(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和平路3001号鸿隆世纪广场407

  一般经营项目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技术的开发;风能、太阳能、电能、风力发电的研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环保、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能源产业投资、港口产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光伏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职业技能培训。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和平路3001号鸿隆世纪广场413、B座24CDEF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门窗、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幕墙、门窗的技术研发与设计;经营进出口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管道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门窗工程、电力工程、建筑智能化及光电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建筑幕墙、建筑门窗、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加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和平路3001号鸿隆世纪广场415、30D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预拌混泥土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铁路电务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目视助航工程;航道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工程;环保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许可经营项目是: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和平路3001号鸿隆世纪广场402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方案设计;供应链管理及咨询;供应链软件的技术研发;物流信息咨询; 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建筑声学光学材料、建筑防水材料、水泥制品、保温防腐氧涂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防漏材料、低碳环保节能材料、建筑新材料及器材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五金交电、日用品、针纺织品、洗涤用品、化妆品、家居护理用品、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缝纫机、服装及其辅料、纺织面料、纺织助剂、羽绒制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纸制品(不含出版物)、床上用品、机械配件、建材、服装鞋帽、电脑软硬件及其耗材、通讯器材、皮革制品、文化办公用品、照明电器、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道、阀门、厨房用具、钟表、眼镜、玻璃制品、钢材、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酒店用品、酒店设备、音响设备、卫生洁具、消防设备、照相器材、机电产品、体育用品、冶金设备、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水泵及配件、五金轴承、紧固件、摄影器材、电镀设备、汽摩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同意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4年度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同意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额(全部为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3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8.2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庄重、庄小红、庄展诺及亲属为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庄重为公司的董事长;庄小红为中装建设的股东,持有中装建设176,057,92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4.67%;庄展诺为中装建设的股东、董事、总裁,持有中装建设73,009,35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23%。庄重与庄小红是夫妻关系,庄展诺是庄重与庄小红的长子,祝琳与庄展诺是夫妻关系。庄重、庄小红、庄展诺是中装建设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庄重、庄小红、庄展诺、祝琳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庄重、庄小红、庄展诺及亲属为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本担保不支付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对公司关联方为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担保问题,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担保问题,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荣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庄重、庄小红、庄展诺及亲属为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关于预计2024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大多数都用在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为企业来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做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4年度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庄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同意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庄重、庄小红、庄展诺及亲属为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以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意2024年度全资子公司为企业来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的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同意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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